标段编号:LSZZB2023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道广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1.2建设规模:师道广场雕塑及相关设施项目,整体方案策划、设计、布展施工一体化实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创意策划、方案设计及效果图、施工图、制作、现场施工、运输安装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1.3招标控制价:168万元,超过该招标控制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总工期要求:8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等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创意策划、方案设计及效果图、施工图、制作、现场施工、运输安装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8月-2023年1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资格审查不再要求明确。
3.6.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6.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6.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将下列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顺序扫描一份PDF电子档发送至邮箱(邮箱号1178007504@qq.com,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如有)(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的至少包含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以转账或者电汇形式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费用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户名: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玉龙支行;
账 号:327006027013000049736;
5. 时间节点
5.1开标时间为: 2023年0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11层)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为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将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在2023年03月24日09时30分前送至或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11层 张工收,联系电话:15312118681),建议顺丰或EMS ,请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提前送达,显示签收后,请与代理公司确认。
注:请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不见面开标会议在开标截止时间准时开始,因网络等其他任何原因未参与者,视同默认开标结果。授权委托人提前1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会议号:804 552 973)。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响应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招 标 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138123499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郁州南路博大新城商区大厦D幢11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8-8515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