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颁布的《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围绕办学基础能力、“双师”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社会服务能力等办学情况进行了客观总结。现将自评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进行监督与支持。
1_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终.pdf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9月30日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颁布的《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围绕办学基础能力、“双师”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社会服务能力等办学情况进行了客观总结。现将自评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进行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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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9月30日